区发改委组织开展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9〕77号)、《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锡发改办〔2020〕6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总部经济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发改办〔2020〕8号)要求,现将2021年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总部企业:
(一)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范围内汇总纳税;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
(三)认定企业市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且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
(四)产业标准。
1.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上年度纳入本市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1000万元以上;
2.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总部企业。上年度纳入本市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
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省级以上其他部门认定的总部企业,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对一些特定的总部型企业、新兴业态企业,或者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且对本地经济增长贡献大的分公司(机构),在认定条件上可以“一事一议”。
申报总部认定企业,应向区发展改革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包括分支机构的合并审计报告(合并,仅2020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企业提供),上年度包括分支机构的合并审计报告(其他企业提供);
4.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上年度纳税情况(或是上年度纳税记录证明)(附件2);
5.申报企业母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申报企业有母公司,请提供);
6.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设立总部及履行有关职能的说明。内容包括企业与控股投资或被授权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之间关联关系、组织架构、职能分配、纳税办法、业务收入占比等事宜的陈述和必要承诺。其中,如果拟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只管理或服务我国境内(跨省区域)的关联企业,则应说明母公司在全球其他地区或我国其他地区设立类似总部企业的情况;
7.分支机构名单和基本情况(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隶属关系证明);
8.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安全环保承诺书、申报信用承诺书。
已认定过的总部企业每年须复核,所需材料为1、3、4、7、8项,如其他项有变化需主动说明。
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需提供:1、3、4、8项,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及省级以上其他部门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文件依据。
新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1、2、3、4、5、6、7、8项。
以上材料需按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上述材料中,除1、6项需收原件外,各类证照、证明和审计报告均收复印件、验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请盖红章)。
区发改委将会同区相关部门进行纸质材料的初审。
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上报。申报单位需根据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按申报通知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8日前报送至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dpc.wuxi.gov.cn)查询和下载;《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由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wuxicredit.wuxi.gov.cn/。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需要解答,请与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联系,联系人:李慧卿,联系电话:83158539。
附件:1.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表
2.总部企业(2020年度)纳税情况表
3.2021年总部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1
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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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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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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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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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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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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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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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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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钩)□综合型总部企业 □功能型总部企业(销售总部 研发总部 结算总部 物流总部 采购总部 投资总部 其他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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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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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钩)□先进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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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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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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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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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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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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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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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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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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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地方
经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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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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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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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家市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占其全部营业收入比重______%。 具体名单及控股比例、营业收入如下: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控股比例:__________,2020年营业收入__________万元,营业收入(是/否)归入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名称),若是,则该企业归入总公司的营业收入________万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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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总部企业( 2020年度)纳税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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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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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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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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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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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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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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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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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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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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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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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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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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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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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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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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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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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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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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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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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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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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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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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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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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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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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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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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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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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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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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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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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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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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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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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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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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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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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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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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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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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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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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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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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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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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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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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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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纳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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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贡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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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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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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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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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海关代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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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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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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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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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纳税总额=入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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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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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贡献=入库税费×地方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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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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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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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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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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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分支机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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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其全部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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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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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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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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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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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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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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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营业执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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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销售总部、研发总部、结算总部、物流总部、采购总部、投资总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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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复核/省商务厅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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