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流统计工作,根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遴选相关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物流统计外包服务项目(2020年度)》服务单位采购
三、项目内容
按照《江苏省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在企业抽样调查、业务咨询服务、物流运行分析、政策专题调研等方面,提供全面服务。重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省物流数据直报系统样本企业数据的催报、审核、汇总和分析,做好企业填报日常指导、咨询培训等工作;二是完成全市物流业运行分析报告(季度、半年度、年度),完成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基地、重点物流企业年度发展报告;三是配合做好物流行业、枢纽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专题调研、政策研究等工作。
四、经费预算
控制在30万元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或咨询机构皆可进行申报。
1. 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申报单位须熟悉国家、省、市有关物流业的政策措施,熟悉我市物流业发展情况,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和办公场所,并且具有完成物流统计等方面的专业分析能力。
3. 申报单位须具有咨询与调研优势,能够准确把握国内外物流业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具备对我市物流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创新探索、经验举措、共性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 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也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遴选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文件包括:
1. 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
2. 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 符合条件的拟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5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文件(壹式叁份),以邮递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处。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文件。
七、相关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处
联 系 人:任蔚,电话:0510-81821566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1516室
邮编:214131
2. 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