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建设规范有序,精准落实信用惠民,着力提升信用获得感。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公开遴选《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0-0180)项目监理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监理单位采购
三、项目概述
为深入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构建个人信用积分机制,试点开展信用惠民场景应用。重点围绕个人信用的全生命周期,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推动信用服务各阶段的模型化、数字化,更好地把控市民的每个信用积分节点,最终实现精准识别的目标。为加强对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自动化、可视化、智能化管理,实现个人信用积分的可监测、可预警、可管控,打造基于信用基准分的“阿福分”应用与评价机制,满足信用惠民的全周期服务,拟建设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根据《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20〕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一站式智能管理平台项目监理单位。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8.06万元
五、项目要求
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平台建成运营,全面开展监理服务各项工作。
2.内容要求。协助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以及质量、进度、资金、变更控制,人员管理、合同管理、文档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六、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团队且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结合项目需求,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服务方案。
4.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遴选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相应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加盖公章)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相应文件包括:
1.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2.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8月21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壹式叁份,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1415室)。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八、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