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下达给我市的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25名,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为8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数中乡村教师不得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在乡村学校评上正高级职称的,5年之内不得交流到非乡村学校。

  二、推荐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省、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精神,对照以下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坚守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以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随机电话抽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均须进行现场教学测评,现场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测评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同时,将教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以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也可以用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代替论文,并在实际评价中落实。

  (三)突出教科研成果贡献度考核。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奖情况。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导师等)、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对所任教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师职称越高越要率先垂范,做到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填报,通过“无锡专技人员服务专栏”(网址: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申报平台,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二)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市、县资格审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为提高论文查重的准确性,请如实填写发表或撰写日期,对于已经发表的论文,必须填写首次对外发布(含网上发布)的日期。

  (四)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成立正高级教师(讲师)推荐评审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专家评议等方式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评审表》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逐一审核。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再接受个人补充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如发生材料缺漏情况较严重等情况,省将核减我市下一年度正高级职称申报指标。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各地一律不得超报、迟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和单位视为放弃。材料报送地点:市学前街27号(原市教科院)816办公室。联系电话:81827686、82732863。每份教师材料收取评审费400元,交(汇)款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了解标准、了解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要严格监管、强化公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加强材料审核,严格掌握条件、完善公示制度,增强职称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积极化解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二)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docx

  无锡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