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无锡市市政基础

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锡建施[2001]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评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申报过“太湖杯”、市政优质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向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申报。工程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由企业直接向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申报。

  (二)无锡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结合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情况,确定现场审查项目名单,报送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按照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考核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核查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项目按有关程序要求确定拟获奖工程名单,并将拟获奖工程名单通过无锡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五)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示情况核准最终获奖工程。

  (六)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评审工作组织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组两部分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三、申报规模标准及要求

  (一)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管线、管廊等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含)以上,县级市在1000万元(含)以上。

  (二)城市隧道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

  (三)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

  (四)城市照明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

  (五)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由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资格。

  (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请相关申报企业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申报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市政公用大厦507室

  联系人:李加想     电话:82826265,13812182533

  附件:

  1.2020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

  2.2020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docx

  附件2 2020年度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奖“太湖杯”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